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 制发机关:77365hh(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17-03-28
· 编 号:青城管规[2017]1号
· 索引号:73060915x00020020170003
· 失效日期:2020-01-01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QDCR-2017-016001
各区、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各城市供水企业:
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指导全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将《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77365hh
2017年3月27日
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指导全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城市供水企业。
第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机构评审、审核与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青城管〔2016〕200号)进行,得分以1000分为满分,评审得分750分以上(含750分)获得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
被考核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第五条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评得分不得少于750分;
(二)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责任事故。
存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安全设施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评。
(三)取得城市供水经营许可。
第六条 考核评级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自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考评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二)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评审申请表、自评得分表等相关资料。市内三区直接向市城市供水管理机构申请,其他区市经所在区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城市供水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机构评审。市城市供水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由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组织评审。评审机构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评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编制评审报告。
(四)审核与公告。评审机构将评审意见报市城市供水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达标企业通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公告。
评审工作应当在受理企业申请后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第七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复评。
第八条 在有效期内,发现企业存在以下行为的,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的。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2.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附件一:
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请级别:
(公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
业
概
况
自评得分
申请等级
评审机构
我企业已按《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进行了自评,现申请评审,企业自评报告附后。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企业自评情况概况
附: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汇总表
附件二:
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报告
企业名称:
评审机构:
(公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评审情况概述
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评审结论
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和企业的评审申请,评审专家组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评审,评审实得分为 分,达到了 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标准。建议予以核准。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市城市供水管理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附:青岛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汇总表(格式同前)
青岛市城市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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