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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专...

    12月18日、19日,77365hh举办了全市城管系统《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班。各区、市城市管理局(建管局、市政公用局、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77365hh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培训伊始,市城市管理局马晓辉副巡视员就在开班仪式上做了动员讲话,勉励全体参训人员一要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要学以致用,熟悉掌握《条例》内容特点和执法要点,三要自觉行动,积极落实《条例》的普法宣贯工作。此次培训,注重宣贯工作连续性,培训内容全覆盖,注重宣贯工作指导性,培训对象重基层,培训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一、注重宣贯工作连续性,培训内容全覆盖
    12月1日,《条例》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城市管理局提前谋划,《条例》宣贯工作实现无缝衔接,第一时间印发《条例》宣贯方案和配套的裁量标准,并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此次《条例》培训,是《条例》宣贯系列工作的重要一环,旨在传达《条例》的宣贯重点和要点,提升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对《条例》的认识水平,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培训第一课特邀市人大法制工作室刘志荣处长主讲,接下来的培训课程依次由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容景观处、环卫处、市政管理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协调督查处和市政公用执法大队负责。全部主讲人均参与过《条例》立法工作,并承担《条例》宣贯的相关职责。培训内容涵盖适用范围、治理体系、行政处罚、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条例》的全部内容。
    二、注重宣贯工作指导性,培训对象重基层
    为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条例》宣贯方案,推进《条例》宣贯工作向街镇层面延伸,加强对各区市《条例》后续宣贯工作的指导性。此次培训的对象,重点面向各区、市城市管理局(建管局、市政公用局、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的基层管理和执法骨干,其中基层执法队伍中队长和行业一线负责人占比超过75%。
    根据培训通知要求,培训前各区市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均已提前组织参训人员对《条例》进行了自学,大部分参训人员是带着自学中遇到的问题来参加培训的。为此,培训工作更加注重对《条例》释疑解惑的针对性,培训重点结合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条例》逐条分析讲解,辅以丰富的案例,帮助参训学员理清执法工作中易模糊难界定的事项和概念,切实提升执法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特别在每节课的最好安排10分钟的互动答疑环节。培训现场学习气氛浓厚,答疑环节,提问踊跃,互动热烈,参训学员普遍表示受益匪浅。
    下一步全市城管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按照市城市管理局《条例》宣贯方案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宣贯工作,保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法规内容,把握《条例》的立法精髓和实质,使《条例》真正成为以后我们从事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一把利器。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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