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条例》宣贯实现无缝衔接
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条例》宣贯工作,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017年11月21日,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习了《条例》,并研究通过《条例》宣贯方案和配套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条例》的宣贯工作开了好头。
从2017年12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到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宣贯工作的筹备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市城市管理局提前谋划,有效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紧锣密鼓的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条例》宣贯实现无缝衔接。
一是印发《条例》宣贯方案,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进行了分解,落实了执法责任,有序推进《条例》宣贯工作稳步开展。二是印发45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划分了232个裁量阶次,便于办案人员实际操作,并录入执法平台。三是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马晓晖副巡视员在发布会上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四是组织各区、市城市管理局(建管局、市政公用局、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共300余基层骨干进行了《条例》专题培训。五是面向全市城管系统印发《条例》宣贯通知,积极开展“攻坚40天、决胜大会战”等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办好“《条例》第一案”。
立体多维,上下联动,《条例》宣贯实现全面覆盖
为增强《条例》宣贯的广度和深度,市城市管理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打造“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的多维立体宣传渠道,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实现《条例》宣贯的全面覆盖。
一是做好《条例》宣贯在媒体的推广。在《青岛日报》开辟《条例》问答专栏;在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等栏目进行《条例》解读;在青岛广播电台交通频道,开设《条例“天天讲”》节目,每天黄金时段播出;在《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报道等。二是印制发放《条例》宣贯材料。印制《条例》宣传单页55000份、折页50000份,宣传海报5000份,深入全市街镇、社区、中小学张贴、发放。在全市300个公交候车亭、6块室外巨幅LED投放公益广告。三是继续开展《条例》宣贯培训和竞赛。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一线,指导并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条例》宣贯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合力。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2.4宪法日”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同时印制了宣传材料10000份,《条例》单行本1000册,组织街道和执法人员学习,兴隆路中队主动开发《条例》搜索引擎,利用微信公众号实现《条例》在线查阅功能。西海岸新区综合执法局也主动与电台FM92.6合作,筹备录制10期 “老巩讲条例”宣传解读节目,每天8:00-9:00黄金时段录播。莱西市综合执法局将1月4日确定为“条例集中宣传日”,在城区、镇街主次干道和广场等明显区域设置宣传点,并按路段对沿街商户进行逐户入户宣传,有效发挥了“集群发声、高效传播”的宣贯效果。
《条例》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规,随着《条例》宣贯工作的全面开展和不断深入,《条例》将进一步在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美丽青岛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中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真正推动青岛市城市管理走在全国前列。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