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您所提出的问题,沧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进行了落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该小区1-24号楼为转供单位顺兴热力供热区域。该小区27-40号楼为转供热单位靖通汇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区域。沧海新城热电公司是2016年9月20日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接管原青岛碱业热电公司供热区域的供热任务。原碱业的供热经营模式由四家转供热单位承担。根据国资委7号文件的要求,由碱业牵头完成转供热企业接受任务,截止目前为止,仅完成靖通汇热力公司部分的接收工作,剩余三家转供热单位不具备接收条件,我公司多次发函,要求碱业配合完成接收工作。因为属于转供热单位的供暖区域,所以今冬相关供暖事宜,用户都需联系相对应的转供热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