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初业主在自己产权的阳台安装空调、晾衣架、更换门窗且在自己阳台产权内搭设安全防护平台支架,受到楼下业主不间断到长江路城管中队举报投诉,说影响了他家在露台搭设的阳光房,长江路城管中队不间断派人到楼上业主家叫停、拆除、再叫停、再限定时间强拆安全防护支架平台,维护楼下业主不合理举报投诉,致使楼上业主空调买了三个多月无法安装,没有安装安全保障。如果经过法律程序专业部门认定所搭设安全防护平台支架属于违章,并下达违章拆除通知书,楼上业主会在空调、晾衣架以及更换完门窗后自行拆除。城管为什么不经业主同意自行到业主家里拆除施工过程安装的安全防护支架平台,并拿走施工电焊机至今不还,在业主恢复安全支架平台后又到场叫停又要求强拆并说进行达罚款强制执法,长江路城管先后按照《规划法》《市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两次下达立即整改、恢复原貌的通知单要求拆除安全防护平台支架,这样怎么保证施工安装过程的安全呢?这样执法不能停止吗?业主大修装修施工是需要安全保障的。
城市管理局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您所提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处,对富春江路121号1号楼2单元802户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44431,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整改恢复原貌,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踪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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